多伦多地产经纪被控收买房“入门费”开后门
据报导,安省房地产委员会收到5个相关投诉后,展开了调查。委员会监管合规的副总监库西(Kelvin Kucey)说,有些投诉者被告知:需要给现金,没有收据,不会退款,因为这只是入门费。“所以,这显然是我们严重关切的,因为这看起来就是一种勒索”。
按房地产和商业经纪人法案(REBBA)的规定,经纪人不能向任何人要求或收取费用去处理房地产交易,雇佣经纪的公司除外。违反该规定的经纪,最高处罚是罚款5万元和监禁2年。
委员会称,还有一宗投诉仍在调查中,因为投诉人缺乏合作使调查受阻。有1、2宗个案涉嫌诈骗,委员会的调查员已就此与当地警方联系。
安省房地产委员会今年5月3日发出通告,称他们知道公寓开工前的预售可能涉及非法行为,一些经纪被指向潜在买家收“入场费”,然后给他们在公寓公开销售前购买的机会。
按之前的媒体报导,一些地产经纪会因为业绩好或个人关系,在新公寓公开预售前就获得出售这些单元的权利,而公寓开发商通常会在每批单位公开出售前提高价格,这使在公开出售前购买有利可图。
买家心急
按库西的解释,有些买家付这些“入场费”时并没认真想过这些钱的用途,因为急于要排上队。有一名投诉人说,她给一名经纪人付了3万元,换来排在最前面的位置,结果买到了一个单元。后来,她丈夫对那3万元的去处提出疑问,她却连一张收据都没有。
另一名女子则向调查人员出示了一张使她能够进入早期VIP销售活动的“门票”。她为此给一名地产经纪付了5,000元。
安省房地产委员会在其公告中提请公众注意,对地产经纪向消费者收钱有具体的规定,他们必须向潜在买家出具收费文件,里面包括相关收费的用途、处理方式、分配方式(比如为某物业存款)、退款条件。
根据行业的道德守则,经纪有义务保护其客户的最大利益,所以,如果消费者支付“入场费”后没购买任何单位,有关的收费应该退还给客户。
多伦多的住房承当力已经变得很差,更多人不得不选择价格较低的公寓。有行内人士认为,这种花钱买“入场费”的做法不容易杜绝。不过,安省政府已经表示,他们正在考虑对2002年生效的房地产和商业经纪人法做评估,包括对开工前预售房屋的优惠销售做法做一个检讨。(来源:加房网)